會員制度

截至2013年1月新引進的會員制度的問答。

答 1 :

香港元老網球總會三種會籍,權利、福利、入會費、年費分別如下:

 

附屬會員:

入會後不須繳交年費,但不擁有被選權(例如委員或秘書)不享有週年大會時的投票權;只可享受合作商戶提供的折扣、優惠及參加本會主辦的元老聯賽、元老日間聯賽、排名賽、錦標賽,唯收取報名費都可能與其他會籍有分別。

不能參加的活動包括:本會主辦的會員網球活動、社交活動,代表本會在本港或外地的比賽、交誼賽、交流賽等。

 

永久會員:

入會只須繳交一次性指定費用,不須繳交年費;可終身享有全部福利、優惠、被選權、投票權及活動参與資格。並可享受合作商戶提供的優惠。

 

普通會員:

必須按時繳交年費(每年1月開始),會籍才生效。會籍生效期間,則與永久會員一樣,可享同等福利、優惠、被選權及投票權及活動参與資格。並可享受合作商戶提供的優惠。

答 2 :

否,你的會籍已失效,你必須重新申請入會並繳交入會費。

答 3 :

你可轉換為附屬會員,但必須重新簽署入會表格確認(表格可於網頁印取),並於該年12月31日或之前辦理。

答 4 :

新設計的會員咭以不同顏色區分會籍,金色代表永久會員,綠色代表附屬會員,銀色代表 普通會員。會員如需更改新人資料,可以電話、傳真、郵寄方法通知本會。